第一条 为了促进市场采购贸易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醒市场采购贸易主体及时防范国际贸易风险,根据《河北白沟箱包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国际贸易风险防范信息是指市场采购贸易主体在参与国际贸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汇率风险、贸易壁垒风险、境外客商资信风险等信息,相关部门进行提前预警,以起到防范作用的各类信息。
第三条 国际贸易风险防范信息由对国际贸易业务负有管理或服务职责的责任单位发布。责任单位发布风险防范信息的基本内容如下:
(一)白沟新城经发局:境外“两反一保”措施、产业损害信息、行业风险、两反一保胜诉案件;
(二)公安局:涉及国际贸易的境内外不良采购商信息;
(三)保定海关:最新海关知识产权案件及侵权通报、企业分类管理信息;
(四)保定检验检疫局:最新国外贸易技术性措施、贸易技术壁垒、白沟企业被通报、退货、评议调查信息;
(五)市场监管局:商标侵权、信用评价信息、不正当竞争信息;
(六)外管局:汇率波动风险信息、企业分类管理信息;
(七)中信保保定营销部:境外客商、企业资信风险信息。
第四条 各责任单位要利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开放的端口,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发布风险防范信息。
第五条 白沟新城经发局不定期组织召开国际贸易风险防范会议,研究国际贸易风险防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责任单位可根据工作情况要求召开专题会议。
第六条 白沟新城经发局根据各责任单位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发布信息的内容及频率,对信息发布情况进行通报。
第七条 本办法由白沟新城经发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6年9月9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