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曲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主任陈鹏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6年12月,陈鹏在办理曲阳县某文化产业园相关土地手续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5000元,用于个人消费。2021年10月,陈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涞源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赵菊国违规帮助亲属承揽工程问题。2016年12月,赵菊国请托时任涞源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张某某(已另案处理),帮助其外甥承揽了某公路路沿石铺装工程,事后送与张某某现金12万元。赵菊国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1年9月,赵菊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