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沟镇教育事业管理办公室
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考试报名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保定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保教考中(2018)3号]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区今年的中考报名工作实施方案。
一、报名条件
1、凡在我区有正式户籍,有我区学籍,经所在学校审查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含“3+2”)、“3+4”本科等院校。
2、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应届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可在我区就读学校报名考试,可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含“3+2”)等院校。
①:考生父(母)在我区有经商证明(营业执照)或劳动协议(劳动用工合同书、务工单位营业执照)。
②:考生父(母)及考生本人有我区的《居住证》。
③:考生在我区注册有学籍。
3、其他非我区户籍考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原籍报考,且已有我市学籍、拟在我市高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一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4、往届生可以报考五年制(含3+2)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5、凡拟升入普通高中和五年制(含3+2)高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必须参加中考。已取得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报考。
6、保定一中“1+3”创新实验班的学生不再参加中考。
二、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6日至5月2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报名办法及要求
1、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在校就读的往届毕业生随就读学校报名。以上考生在学校履行报名手续后,由学校到招生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2、具有我区户口并在外地借读的考生带《户口簿》和借读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证明,到白沟一中报名。
3、考生报名时须向学校交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印在一张纸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提供考生父(母)在我区的经商证明(营业执照)或劳动协议(劳动用工合同书、务工单位营业执照)、《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并分别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报名号。学校要安排专人审验考生的报名材料,严格把关,并及时通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回原籍报考。审验结束后,校长亲自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并按报名号顺序排列好。
4、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复审工作由招生办负责。
5、毕业生报名信息由学校使用考试院发布的报名程序采集录入微机,导出报名表刻录光盘报招生办。报名采集内容包括:考生报名号(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代码、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考试语种、政治面目、考生类别、联系电话、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和生源类别。考生报名号按12位编排。其中1、2位为年份,3、4位为市代码,5、6位为县(市)代码,7、8位为中学代码,9—12位为考生流水号。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管理,统筹安排。为保证中考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中学要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做好中考报名宣传和准备工作,要让考生了解今年工作的新变化,使想参加中考的考生尤其是在外校借读的考生都能及时报名,不准出现漏报、错报,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
2、学校要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掌握报名条件和报名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考生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保证所采集录入的项目真实、准确,考生的姓名用字、身份证号必须与《户口本》、二代身份证一致。录入的信息要由考生本人核对、确认签字,对确认中发现的错误要及时更正,避免出现差错。
3、初中学校要建立报名资格审查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
4、严格收费管理,除按市招办规定收取的85元报名费用外,不准私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搭车收费。
5、5月3日学校上交报名材料如下:①报名信息库ZKBM160510.DBF;②2018年中考报名考生情况登记表(表1-4); ③考生签字后的信息核对表 ④户口本复印件(按报名号排列) ⑤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供居住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或营业执照、务工合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保教基【2017】5号关文件的规定,保定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初中入学时的择校生(片外生及在非指定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民办学校除外)和有转学经历的学生报考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时按中考成绩扣减50分后的实际分数参加排队录取。录取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这类考生报名时请慎重。
白沟镇教育事业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