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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沟新闻

我区警方抓获一名非法持有仿真枪网上逃犯

添加时间:2015-03-31 14:53:14  浏览次数:2388  

      如今的模仿技术实在高超,从外形看,仿真枪跟同类型的真枪一模一样,足能以假乱真。在大街上,经常看到小朋友拿着“手枪”或端着“冲锋枪”像模像样地进行激烈“战斗”。他们拿的当然不是真枪,但有的就是仿真枪。仿真枪在孩子们的眼里,充其量是新鲜又刺激的玩具,也许社会危害性并不大,可一旦落入别有用心之人的手中,很可能不再是玩具而是作案工具,必须引起高度警惕。
      近日,我区公安分局友谊路派出所就成功抓获一名涉嫌非法持有仿真枪的网上逃犯陈某。
      我区公安分局经工作获悉,入住在城区内某快捷宾馆的陈某系河北唐山市路南公安分局的网上逃犯。立即指派友谊路派出所前往实施抓捕,一举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
      经工作查明:2014年12月份,河北唐山市路南公安分局在办理一起仿真枪案时,发现陈某购买了两支仿真手枪、三支塑料仿真枪及五个气罐。经讯问,嫌疑人陈某对其在河北唐山市路南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莫已被我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移交工作正在进行中。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128条规定,个人非法持有、收藏仿真枪系构成犯罪。提醒广大市民切不可私自收藏持有仿真枪具,以免构成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