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我区召开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要求,我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协同配合,加大排查力度,依法纠正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努力开创全区房地产市场新局面。
会议传达了我区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据悉,此次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范围为2011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商品住宅房地产(含经济适用房、普通及高档商品房)、商业房地产(含写字楼、商场、酒店、餐饮、娱乐等)、旅游房地产(含农业观光房地产)、养老房地产、工业房地产(含厂房、仓库等)等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开发建设的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造、危旧房改造项目和集资建房、合作建房项目等。对2010年12月31日以前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预售的,也将在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清理处置工作。
会议指出,搞好这次房地产专项整治活动,是落实中央巡视组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的具体行动,是依法行政、打击房地产行业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需要,我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保持高压态势,下决心彻底解决白沟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
会议强调,我区全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辖区内所有房地产项目逐个摸清底数,分类建立台账,对于清查出来的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违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加以整治。
会议要求,我区规划、国土、城建等整治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协同配合,合力做好这次专项整治查处工作,形成全面整治和严厉打击的声势,营造房地产开发建设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的社会氛围。
会议还对做好当前专项整治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