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4月4日起到6月30日,我区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对全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全面清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依法拆除或没收非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违法占用的耕地;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土地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
此次行动将重点针对全区范围内自2010年以来发生的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重点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圈占土地的违法行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建房、建厂、修路、地面硬化、压占耕地、堆放沙、石、煤料行为;非法转让或出租土地的行为;土地卫片查处整改不到位的违法行为;已建已售、已建在售、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查处和追究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和犯罪行为。
在依法查处阶段,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将本着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该立案的立即立案。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政策的违法违规建筑,立即组织拆除,特别是占用耕地的,拆除后由村街立即组织复耕;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政策和有用地指标的违法违规占地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补办完善手续的计划,凡不能补办手续的一律拆除,并限期恢复土地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