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扬尘、燃煤、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污染等问题,我去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力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责任,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实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
加强组织领导
我去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制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行业治理、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等重大政策和措施;制定考核评估办法,指导、协调单位落实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区域联防联控工作。
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了管委会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的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机制。同时积极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
明确责任分工
管委会对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是实施大气污染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了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确定了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
制定专项落实方案
各牵头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制定了本部门工作落实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明确,部署到位,按时完成。
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财政投入,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各类援助项目和贷款项目支持,加快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拓宽社会融资渠道,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环保事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构建多元化投入的新模式。
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启动“智慧环保”建设,构建全市环境要素齐全、基础数据完备、应用系统互联、各类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控平台,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我区公安分局明确了专门机构和人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设置独立的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加大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力度,充实执法力量,增加执法投入,提高执法装备能力。
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2014年6月底前完成空气六项污染物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省级联网。2014年底前完成重点污染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在线监测能力建设,并实现与省、市联网。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能力建设。按省要求加快建设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机构,建设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科研、宣教等能力建设力度,到2015年,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监察执法、宣教等能力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创新环境监管机制,我区管委会为环境管理主体,部门、村街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模式。环保、监察、经发、工信、公安、工商、电力、质监等部门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依法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严格考核评估
将细颗粒物控制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制定考核办法,每年初对各部门上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5年进行中期评估,2017年进行终期考核。考核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单位和部门,由环保部门会同监察、组织部门进行约谈,督促提出整改意见。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导致不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鼓励公众积极参与
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大气环境保护,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积极开展以防治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管委会建立污染有奖举报制度,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公众监督举报排污企业偷排偷放、车辆“冒黑烟”、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遗撒、秸秆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推进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公益活动,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绿色出行、每周少开一天车、不放少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环境违法等行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