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问题往往从根本上表现为产业结构的矛盾。为了防止产业结构的不合理,我区将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调整生产力布局
按照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建设项目原则上布局在工业园区。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严格控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
严格节能环保准入
所有新、扩、改建项目,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确定的产能过剩行业未进行规划环评的,原则上不受理其具体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贷款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严禁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