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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沟新闻

我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添加时间:2013-11-15 14:56:38  浏览次数:1787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14年春节期间的安全,按照省、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我区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行动。11月13日,我区安监局、公安分局、供销社等部门联合对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详细了解烟花爆竹经营户的进货渠道、存储、销售情况,重点查看了储存烟花爆竹是否设有专用库房;是否存在与其他商品混合存放的现象;存放烟花爆竹的仓库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的电气设施是否安全,防火、防爆、防潮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挂放醒目的警示牌;烟花爆竹是否存在“超标”、“非标”等,并进行了详细登记。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向经营户详细讲解了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的安全级别、包装和外观标识,要求相关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到烟花爆竹安全的重要性,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提高遵章守法、规范经营的安全责任意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责令零售商立即整改,对检查出来了“超标”、“非标”产品,将交由公安分局统一进行销毁。
  据了解,此次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将开展到2013年12月31日结束,各相关部门将精心组织开展排查,重点摸清本地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B级以上危险等级烟花爆竹产品以及国家标准已取消的“开天雷”“高空礼炮”等违规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并如实登记造册。对零售网点所存的“超标”烟花爆竹产品,能退回批发企业的,限5日内退回,不能退回的,连同“非标”产品一起收缴,移送公安部门销毁;对新的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已取消的“开天雷”、“高空礼炮”等“非标”产品必须收缴或就地封存,由公安部门进行销毁;对近期没有专业燃放计划的A、B级烟花爆竹产品,就地查封后,动员企业移送公安部门进行销毁。
  通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将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经营行为,依法收缴、封存超标烟花爆竹产品,依法收缴、销毁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依法取缔和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强化零售网点守法经营意识,净化市场环境,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