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份以来,按照国际、省、市相关要求,我区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为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成果,我区要求各部门细化监管责任,全力推进日常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精细化。
进一步细化监管责任。按照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调度会要求,各部门要充实完善监管台账,把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监管台账。对其他各类个体工商户、村庄、社区,由农村工作局建立安全基本台账,明确监管责任,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制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项对照检查表》。各有关部门和所有乡镇,要针对所有监管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为每一个企事业单位制定全面、详细、具体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项对照检查表》,将涉及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事项、法律法规、处罚规定等告知到每一家企事业单位,于10月15日前发放到位。对消防、燃气、特种设备、防雷、电力等专项安全事项,由安委办组织消防、公用事业、质监、气象、供电等部门制定,由各有关部门和乡镇纳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项对照检查表》中,而后发放到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
全面推进企事业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各有关部门和所有乡镇要组织、督促所监管的每一个企事业单位,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下发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项对照检查表》,将多余的删除,缺项的补上,形成本单位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自纠表》,并张贴在本单位醒目位置,搞好经常性的对照检查。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严格按照“三定一表”的规定要求,紧紧围绕提高企事业单位自我安全管理水平这个核心,对所建管的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自纠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认真核实相关事项落实情况,即使发现隐患问题和不足,督促、帮助、指导企事业单位认真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