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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添加时间:2023-08-09 12:33:01  浏览次数:5701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白四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16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京白北大街西侧、北环路南侧(东至白四村居民点,南至白四村居民点,西至白四村居民点、保定润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白四村居民点)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6018公顷,其中农用地0.6018公顷(其中耕地0.6018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76.729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9月9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许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16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兴旺北大街西侧、滨水路北侧(东至保定东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许庄村地,西至保定东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保定东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2853公顷,其中农用地0.2853公顷(其中耕地0.285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36.375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9月9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许家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16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3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勤政路北、五一东路南(东至许家场村地、蔡云鹏用地,南至许家场村地,西至王爱池用地、保定坤盛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许家场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5593公顷,其中农用地1.5593公顷(其中耕地1.3566公顷,草地0.2027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198.810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9月9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西芦僧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16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五福路南侧(东至西芦僧村地,南至保定欧奈尔皮革制品制造有限公司,西至同心街,北至五福路)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228公顷,其中农用地0.1228公顷(其中耕地0.1228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15.657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9月9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许家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16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5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兴胜大街东侧、秀水路南侧(东至国有建设用地、现状路,南至现状路,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现状路)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731公顷,其中农用地0.1731公顷(其中耕地0.1056公顷,农村道路0.067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22.070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9月9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许家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16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6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兴胜大街东侧、秀水路南侧(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现状路,西至兴胜大街,北至现状路)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712公顷,其中农用地0.0712公顷(其中耕地0.071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9.078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9月9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东芦僧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16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7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津保路北侧(东至宋村村地,南至东芦僧村地、高碑店市埃德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高碑店市埃德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595公顷(其中林地0.059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7.586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9月9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宋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16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7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津保路北侧(东至刘艳荣用地,南至宋村村地、高碑店市埃德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高碑店市埃德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芦僧村地,北至高碑店市埃德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5859公顷,其中农用地0.5859公顷(其中耕地0.0813公顷,林地0.504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74.702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9月9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顾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16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8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京白北大街西侧、百翎路北侧(东至高碑店市埃德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顾村村地,南至河北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河北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高碑店市埃德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顾村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4072公顷,其中农用地0.4072公顷(其中耕地0.4014公顷,林地0.0052公顷,农村道路0.000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51.918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9月9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南留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16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9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同心街西侧(东至西芦僧村地,南至百灵东路,西至南留村地,北至保定富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157公顷,其中农用地0.0157公顷(其中耕地0.0157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2.001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9月9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西芦僧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16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9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同心街西侧(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保定富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国有建设用地、保定富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留村地,北至西芦僧村地、保定富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4089公顷,其中农用地0.4089公顷(其中耕地0.4028公顷,林地0.0045公顷,农村道路0.001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52.134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9月9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西芦僧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16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0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同心街东侧(东至西芦僧村地、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西芦僧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8187公顷,其中农用地0.8187公顷(其中耕地0.6046公顷,林地0.2113公顷,农村道路0.0028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104.384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9月9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义合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16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博兴街西侧、北环路北侧(东至义合庄村地,南至义合庄村地,西至河北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河北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254公顷,其中农用地0.0254公顷(其中耕地0.025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3.238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9月9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