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沟新城管委会关于迎接省政府对我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教督委【2018】2号文件和《河北省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时间安排>的通知》冀教督办【2021】1号文件的要求,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检查组将于202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对我区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评价。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12-2856322
特此公告
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