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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白沟新城管委会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报告和公开制度

添加时间:2021-01-20 10:09:09  浏览次数:7837  

白沟新城管委会

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报告和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规范网格内问题报告程序和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工作信息报送畅通和查处整治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报送

1、行政村(居委会)级(三级)网格员每日巡查排查;网格监督员负责日常巡查排查。巡查排查情况,要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并以电子台账形式报上一级网格备案,本级保留纸质台账。

2、各职能部门或镇级(二级)网格及时向一级网格报送本级不能查处整改的环境问题。对一级网格交办的环境问题,当日反馈查处整改情况,对于未完成查处整改的,要持续盯办,每日报告查处整改进展,直至查处整改完成。

3、二级网格和管委会有关部门于次季度首月2日前和12月20日前,分别向白沟新城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季度和年度工作总结。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本级发现或受理的各类环境信访、环境违法处理和环境隐患治理情况,交办或转办信访件和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二、信息公开

1、二级网格及管委会有关部门于2021年1月底前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公布本单位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公开网格职责和责任人信息,发生变更时应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变更。每月定时发布环境信访问题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2、重点监控企业要在大门口外明显位置设置“企业污染源监管公示牌”,公开企业主要污染物、企业生态环境负责人、二、三级网格监管员电话等内容。

三、确定固定的环境信息员

二级网格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应固定人员负责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前将联络人(环境信息员)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报白沟新城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