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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白沟新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11-14 16:23:11  浏览次数:4920  

白沟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关于近期空气质量预测及管控建议的函》,预计2019年11月15-17日起,受弱南风持续影响,扩散条件逐渐较差,污染物缓慢积累,我区将出现污染天气过程,达到黄色预警水平。根据上级要求,我区2019年11月15日8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白沟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本地、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Ⅲ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白沟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白沟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白管办字〔2019〕56号)要求,严格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按照《白沟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白管办字〔2019〕56号)要求,依据2019年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白沟新城建成区内禁止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未办理市区通行证的货车驶入;施工工地、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扬尘控制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混凝土浇筑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除民生保障类),对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采取停工措施;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四)综合性措施。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和原材料运输;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冰冻期除外)。

(五)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要以村街(社区)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市场监管、环保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的监管。

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白沟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组成督导组,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预警期间,白沟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每日10时前报送前一日督导检查情况,预警解除后次日16:00前,将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报告,及时报送市大气办。具体内容为:出动的检查人员、车辆以及检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数量,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11月18日8时。联系电话:2959070     邮箱:baigouhuanbao@126.com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