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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遴选公告

添加时间:2019-11-05 09:35:55  浏览次数:4420  

遴选公告

 

白沟镇人民政府就加快与雄安新区生态建设对标衔接,在白沟新城区域内环雄安新区周边推进500米林带建设项目进行遴选,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白沟新城环雄安新区500米林带建设项目

二、参与遴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从事林木种植培育的,经营面积500亩以上的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或承揽绿化工程的优先(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三、项目内容

环雄安新区外延500米范围内造林绿化,达到整体绿化质量的提升,实现应绿尽绿,森林质量明显提升。

四、建设标准

(一)树种选择。优先选用乡土树种,乔木类有白皮松、松柏、国槐、法桐等(除杨树、柳树外),胸径达到4CM及以上;灌木类有瑞木、迎春、沙地柏、海棠等;果木类有桃树、苹果树、核桃树、梨树等。

(二)栽植密度。根据不同树种的生长速度、冠幅特征和混交比例,确定合理栽植密度。

  • 养护要求。造林主体需做好施肥、浇水、除草、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日常管理工作,对毁坏和病死树木及时补植补造,保证成活率达到85%以上,确保造林主体收益和绿化美化效果。

造林主体确认种植地块后,需根据本方案中的建设标准提交建设方案及效果图,经白沟镇审核把关后,造林主体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保证达到造林绿化标准和效果。

如出现造林主体擅自改变建设方案,经劝阻拒不恢复的;无力负担经营费用,养护管理不到位的;不按要求补植树木的;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等情况,造林单位无条件退出经营。

如遇国家项目征占用土地的,合理确定补偿费用后退出。

    五、工程移交

为保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植树造林主体的经济效益,造林主体承包期结束后,退出造林并移交时,需达到以下要求:

乔木林:每亩林地保留树木不少于35株(2024年种植的苗木或胸径不低于10CM的苗木)。

经济林:全部保留,交与发包方。

六、奖补政策          

白沟镇根据造林主体绿化面积,自第一年至流转期结束,每年聘请第三方核查。造林主体于2019年春季完成造林的,经核查合格后,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按3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补;秋冬季完成造林的,经核查合格后,于2020年6月30日前按3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补奖,奖励期自2019年至2028年(共十年)。

七、遴选建设方案及效果图提交要求

参与遴选单位应制作遴选文件,装订成册。遴选文件均需采用A4纸。遴选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遴选文件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八、遴选文件递交及遴选时间

遴选文件递交时间为遴选公告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遴选时间等采购单位具体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