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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白沟新城经济社会发展局 关于制定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08-09 17:54:55  浏览次数:6025  

白沟新城经济社会发展局

关于制定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理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函》等文件要求,经管委会同意,现就制定我区管道天然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管道天然气价格

1、管道天然气居民配气价格为0.21元/立方米,非居民配气价格为0.47元/立方米;

2、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2.6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3.01元/立方米;

3、管道天然气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4、翔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和白沟大地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均按以上标准执行。

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

1、分档气量的确定

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为300(含)立方米以下;

第二档:户年用气量为301立方米-500(含)立方米;

第三档:户年用气量为501立方米以上。

2、分档气价的标准

第一档:每立方米2.68元;

第二档:每立方米2.85元;

第三档:每立方米3.01元。

3、农村煤改气范围用户和城区壁挂炉采暖用户,不执行阶梯气价,按居民第一档气价执行。

4、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以及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户,气价水平执行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的平均水平,为每立方米2.77元。

三、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上述价格规定,及时做好衔接服务,确保稳定供应。

四、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大对天然气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五、本通知自8月10日起执行,以往与本通知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水平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二0一九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