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白沟新城分局2019年7月2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2日---2019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2977138(政务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白沟新城政务服务中心A厅
邮 编:07400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保定新真翠纺织品有限公司XPE发泡材料技改 |
保定白沟新城高桥村 |
保定新真翠纺织品有限公司 |
保定市益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保定新真萃纺织品有限公司位于保定市白沟新城高桥村村北1000m处(现有厂区内部),中心地理坐标为N39°10′3.28″,E116°0′7.98″。本项目厂区东侧隔闲置库房为雄十公路,北侧为驾校,西侧为鑫淼涂层厂,南侧隔村路为林地。项目总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变更产品方案,淘汰现有涂层布生产所有设备,重新布置厂区,安装XPE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技改完成后年产XPE材料600t。技改项目实施后全厂劳动定员15人。工作制度为200d/a(夏季不生产)。实行三班工作制,单班工作8h。主要生产设备:储料桶3台、密炼机1台、造粒生产线1套、混料机2台、母片生产线2套、切粒机2台、复合机2台、流延机1台、天然气直燃机2台、冷却塔1台。项目生产用热采用天然气直燃机供给,冬季办公室取暖用热由天燃气壁挂炉供给。
|
职工生活废水泼洒厂区,地面抑尘;车间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有组织)、SO2、NOX、CO(有组织)废气采取密炼机设置集气管,进料处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挤出造粒工序鼓风筛分处密闭设置集气口,母片挤出机出口上方安装集气罩,发泡炉箱体密闭,出口顶部设置集气罩,流延机顶部设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由1套“水喷淋+活性炭+UV光解”装置处理。厂区所有废气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分别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2新建炉窑标准,《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87-2002)表2标准;发泡车间、复合车间无组织废气排放分别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87-2002)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