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沟新城纪工委监察室
关于五起典型案例的通报
(2018年12月28日)
2018年12月28日,白沟新城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白沟新城纪工委监察室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五起典型案例
一、白沟新城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董文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财物,违反党纪、国家法律法规行为问题。
2013年至2017年,董文杰利用担任白沟新城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接受4家公司的请托,索取、收受礼金、购物卡、加油卡。董文杰作为规划建设局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保定市高新区法院判决为免于刑事处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白沟新城纪工委研究并报党工委批准,决定给予给予董文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董文杰撤职处分。
二、白沟新城规划建设局副主任科员兼党支部书记贾保军、魏庄村党支部书记魏会来、辛许庄村副主任张文堂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把关不严、履职尽责不力问题。
2015年至2016年,白沟新城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存在虚假冒领问题,14户伪贫困户冒领资金共计18.43万元。违规资金已全部追缴,并上缴国库。贾保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对相关政策理解不透、把关不严、履职尽责不力问题,违反工作纪律。魏会来身为中共党员、魏庄村党支部书记,在执行申报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政策上存在把关不严、履职尽责不力问题,违法工作纪律。张文堂身为辛许庄村副主任,在负责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存在不按条件、把关不严、履职尽责不力问题,属失职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白沟新城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贾保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魏会来党内警告处分;依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白沟镇政府给予张文堂通报批评。
三、白沟镇原教育事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彭志刚违规招投标问题。
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2日期间,彭志刚在没有请示主管领导,未经白沟镇教育事业管理办公室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的情况下,自行决定将白沟新城第一中学食堂对外承包,违规招投标。彭志刚身为中共党员,白沟镇教育事业管理办公室主任,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相关政策理解不透,违反工作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白沟新城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彭志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白沟镇宋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新利失职问题。
2009年6月,宋村村两委将本村一闲散地(4.8亩)租用给村民张艳刚。张艳刚在租用期间,擅自在所租土地上平整土地开槽建房。2011年7月,白沟新城国土分局对张艳刚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责令其立即恢复原貌,但张艳刚拒不执行。张新利身为中共党员、宋村党支部书记,工作责任心不强,未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对张艳刚擅自在所租村集体土地上建房监管不力,负主要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白沟新城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张新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白沟镇白辛庄村会计丁清亮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白辛庄村会计丁清亮在负责该村财务工作中,部分入账原始单据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票据,村内财务账目不规范;2007年4月,丁清亮将村集体资金5万元公款存入个人账户。丁清亮身为中共党员、村会计,违反村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白沟新城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丁清亮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