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官方网站!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白沟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

添加时间:2018-04-19 10:44:56  浏览次数:4594  

白沟镇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8]20号)文件精神和党工委、管委会推进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署,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按照党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基本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公开所制作或保存的项目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主要内容

(一)公开事项和主体。以公开为常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做到该公开的信息坚决公开,该保守的国家秘密坚决保守住。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

1.批准服务信息。凡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的,由批准重大建设项目和有关要件的各级政府和负责科室公开。公开内容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责任单位:白沟镇水利办公室、林业办公室)

2.批准结果信息。已申请获批的重大建设项目,由批准重大建设项目和有关要件的各级政府和有关科室分别负责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初步设计(工程设计)文件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涉及项目审批事项的审批结果。(责任单位:白沟镇水利办公室)

3.征收土地信息。重大建设项目需征占土地的,由属镇政府公开范围的由镇政府依据职责范围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承包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责任单位:白沟镇林业办公室)

4.重大设计变更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有重大设计变更的,由责任科室向批准单位申请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责任单位:白沟镇水利办公室)

5.施工有关信息。由制作或保存的科室按照职责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白沟镇水利办公室)

6.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由制作或保存的科室负责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责任单位:白沟镇水利办公室)

7.竣工有关信息。由制作或保存的科室负责公开。公开内容包括: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责任单位:白沟镇水利办公室)

(二)公开的渠道和时效。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具体负责相关科室负责公开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保存的信息。要及时公开各类项目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

公开渠道应本着便民、利民原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各村街村务公开栏、通知、公告、明白纸等方式,保障群众知情权。属于管委会层面公开的信息应配合管委会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三、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一)加强沟通协调。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以此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力抓手。各相关科室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按照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及时与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做好沟通,确保具体负责工作顺利推进。

(二)细化任务措施。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涉及本科室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汇总,提出明确的公开目标和措施,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

(三)加大考核力度。镇政府将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考核,依据政务公开考核体系有关规定加大考核力度。对工作推动有力、取得明显成效的科室和个人,在年度考核评优中优先考虑;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的,要通报批评。

(四)完善监管措施。监察室、党政办公室要加大对各相关科室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向全镇公开,充分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