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沟新城环保分局关于加强监管“散乱污”企业闲置场地的公示
今年以来,经过各部门的努力,我区整治“散乱污”企业的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效果。企业经“两断三清”后场地闲置,多数业主提出了利用闲置场地的问题。根据《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监管“散乱污”企业闲置场地的通知》保环办(2017)137号文之规定,现明确如下:
一、企业确需利用“两断三清”后的车间和厂房,进行一些没有污染的经营销售和仓储的,必须报白沟新城环保分局备案;
二、“散乱污”企业取缔前、中、后的照片企业要保留,并将照片报白沟新城环保分局一份以备查询。
2017年12月10日
附件:1、“散乱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