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沟新城管委会
关于开展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
公 告
为切实改善白沟新城大气质量,根据《白沟新城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的安排,现将攻坚行动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力推进散煤污染控制。2017年10月底前,全区范围内村街完成气代煤、电代煤任务,散煤彻底清零;建城区淘汰除集中供热以外的所有燃煤锅炉,严格落实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标准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的村街、居民、生产经营户散煤复烧。
二、加强煤炭控制。严厉打击煤炭销售,一律取缔散煤销售网点,对销售散煤、运煤车辆流动售煤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并顶格处罚;加大供热公司煤质监管,燃用超标煤炭从重处罚。
三、深化企业治理。2017年11月1日起,涉气企业必须达到省地方排放标准或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即超即罚,立行立改或停产整治。停产整治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由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四、全面抑制施工扬尘。所有施工工地全面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新15条标准》和《保定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22条标准》要求,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停止施工作业。
五、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去产能、调结构要求,明确“散乱污”企业标准,核定企业名单,重点集中整治没有手续、排放污染的企业。2017年9月底前,对列入关停淘汰的,要做到“两断三清”;列入整合搬迁的,进驻相应工业园区,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列入整治改造的,必须立即停产整治,未经验收,一律不得生产。
六、加强扬尘管控。建成区主干道一律要实行湿式清扫、高压冲洗;城中村道路加大洒水抑尘措施,增加保洁频次、延长保洁时间;所有散体物料堆放要严格实行全覆盖,进出车辆按要求冲洗,路面全硬化,无扬尘。
七、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严禁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严禁柴油机动三轮车在城区行驶,2017年10月1日起,全区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八、严禁焚烧垃圾、秸秆及箱包下脚料,严禁使用箱包下脚料作为燃料,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九、倡导绿色行动。倡导徒步出行、自行车出行、公交出行,降低燃油消耗,减轻环境压力。号召全区各单位、居民、家庭少放、不放烟花爆竹,切实减轻大气污染。
十、责任追究。对违法违规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管委会相关规定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12369、12315、110
特此公告。
白沟新城管委会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