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冀财预〔2014〕38号)规定,现将保定白沟新城地方税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一、保定白沟新城地方税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保定白沟新城地方税务局成立于2011年4月,位于白沟新城友谊路100号。我局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地方税收、社会保险费及所管基金(费、附加)收入工作,实现年初工作目标;促进税负公平,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提高纳税遵从度;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基本建设及维护、执法装备购置、信息系统建设等;依法支付扣缴义务人三代手续费,满足纳税人对发票、票证等的正常使用需求。
(二) 单位构成
我局共有在册职工57人,其中工勤编制1人,退休1人。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政工科、监察室)、收入规划核算科(税源监控分局)、税政征管科(信息中心)。派出机构5个,分别为:稽查局、征收分局、第一管理分局、第二管理分局、第三管理分局。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excel表
三、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全年收入701.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44万元;其他收入329.45万元。全年支出77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98万元;项目支出191.0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全年收入701.89万元。行政运行573.2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3.39万元,税务办案1.83万元,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9.77万元,税务宣传3.94万元,协税护税13.45万元,信息化建设3.15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全年支出773.01万元。行政运行578.8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8.88万元,税务办案1.83万元,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9.77万元,税务宣传3.94万元,协税护税13.45万元,信息化建设3.1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372.44万元,支出372.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 “三公”经费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工资福利支出337.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0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4.91万元。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税务办案、手续费、税务宣传、协税护税、信息化建设等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