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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白沟新城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 公示

添加时间:2023-10-31 15:10:34  浏览次数:3132  

白沟新城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

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贯彻水利部部署推进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区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人:宋金钢   党工委委员、公安局局长

联系电话:0312- 8706999

工作职责:管委会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人:张彦超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民生保障局局长

联系电话:0312-2897566

工作职责:作为行业主管部门, 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白沟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张学亮 白沟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宣传委员 

联系电话: 0312-2958186

工作职责:承担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

四、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孙铁生   白沟新城泉润供水有限公司经理

联系电话:13931233851

责任人:徐     白沟新城天德供水有限公司经理

联系电话:13933299969

工作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五、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与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312—2892236

  监督电子邮箱:bgxcsl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