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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

添加时间:2024-01-17 15:39:49  浏览次数:2160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


白沟镇南留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2023年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于20231229,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挂钩转征函〔2023194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征收集体土地2.186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保定市2023年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挂钩转征函〔2023194

)批准时间:20231229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3020公顷

(二)范围:友谊路南侧、兴隆大街东侧(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兴隆大街,北至国有建设用地)

(三)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5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


白沟镇南留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2023年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于20231229,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挂钩转征函〔2023194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征收集体土地2.186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保定市2023年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块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挂钩转征函〔2023194

)批准时间:20231229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8849公顷

(二)范围:友谊路南侧、兴隆大街东侧(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

(三)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5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