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白沟镇南留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2023年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于2023年12月29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挂钩转征函〔2023〕19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2.186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保定市2023年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挂钩转征函〔2023〕194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3020公顷
(二)范围:友谊路南侧、兴隆大街东侧(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兴隆大街,北至国有建设用地)
(三)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5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白沟镇南留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2023年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于2023年12月29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挂钩转征函〔2023〕19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2.186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保定市2023年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块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挂钩转征函〔2023〕194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8849公顷
(二)范围:友谊路南侧、兴隆大街东侧(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
(三)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5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