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许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4年度第4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五一路南侧、兴隆大街东侧(东至许庄村地,南至许庄村地,西至许庄村地,北至许庄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2899公顷,其中农用地0.2899公顷(其中耕地0.289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55.660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许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4年度第4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幸福路北侧,富民北街东侧(东至河北硕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河北硕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河北硕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河北硕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690公顷,其中农用地0.0690公顷(其中林地0.069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13.24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一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4年度第4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3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南外环路北侧(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和白一村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和现状路)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8566公顷,其中农用地0.8566公顷(其中耕地0.856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164.467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一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4年度第4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南外环路北侧(东至现状路、国有建设用地南至白一村地、白二村地,西至白一村地、现状道路,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5551公顷,其中农用地0.5551公顷(其中耕地0.5551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106.579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4年度第4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南外环路北侧(东至白一村地,南至白二村地,西至白一村地,北至白一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204公顷,其中农用地0.0204公顷(其中耕地0.020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3.916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许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4年度第4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5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环路北侧,恩平街西侧(东至恩平街,南至许庄建设用地,西至许庄建设用地、北环路,北至许庄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572公顷,其中农用地0.1572公顷(其中耕地0.157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30.182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许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4年度第4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6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勤政路北侧,东岳街西侧(东至许庄建设用地、东岳街,南至许庄建设用地,西至许庄建设用地,北至许庄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50公顷,其中农用地0.0550公顷(其中耕地0.055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10.5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