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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添加时间:2024-07-24 15:09:36  浏览次数:1368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许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2024年度第67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一环路北侧(东至许庄建设用地,南至许庄村地,西至许庄村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986公顷,其中农用地0.0986公顷(耕地1.9543公顷、林地2.5818公顷、草地0.0287公顷、农村道路0.191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18.931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724日至202482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724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许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2024年度第67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一环路北侧(东至许庄村地,南至北一环路,西至许庄村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823公顷,其中农用地0.0823公顷(耕地0.0190公顷、林地0.0630公顷、农村道路0.000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15.801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724日至202482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724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许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2024年度第67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一环路南侧(东至许庄村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许庄村地,北至北一环路)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697公顷,其中农用地0.0697公顷(林地0.0697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13.382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724日至202482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724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许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2024年度第67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一环路南侧(东至许庄村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许庄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103公顷,其中农用地0.0103公顷(耕地0.010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1.977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724日至202482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724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许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2024年度第67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京白大街东侧,滨水路北侧(东至许庄建设用地,南至滨水路,西至许庄村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4.4954公顷,其中农用地4.4954公顷(耕地1.8997公顷、林地2.5957公顷、草地0.0287公顷、农村道路0.176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863.116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按照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724日至202482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724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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