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官方网站!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添加时间:2024-09-05 11:02:10  浏览次数:870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白沟南留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2024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友谊中路南侧、群玉街东侧(东至南留村地,南至回帅用地,西至南留村地,北至南留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990公顷,其中农用地0.0990公顷(其中耕地0.099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19.008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95日至2024108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95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白沟南留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2024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百灵路北侧、群玉街东侧(东至南留村地,南至南留村地,西至南留村地,北至回帅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614公顷,其中农用地0.0614公顷(其中耕地0.061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11.788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95日至2024108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95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白沟南留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2024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3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合欢路南侧、文锦街西侧(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南留村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南留村地、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6448公顷,其中农用地1.6448公顷(其中耕地1.6104公顷农村道路0.034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315.801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95日至2024108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95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白沟南留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2024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津保路北侧、兴胜大街西侧(东至南留村地、东芦僧村地,南至王贺田用地、王喜元用地、南留村地、东芦僧村地,西至王贺田用地、南留村地,北至南留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园绿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1800公顷,其中农用地1.1800公顷(其中耕地1.1706公顷农村道路0.009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226.560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95日至2024108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95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白沟南留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2024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5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兴胜大街西侧、仁和中路南侧(东至南留村地,南至宏业隆,西至南留村地,北至南留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3521公顷,其中农用地0.3521公顷(其中耕地0.3521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67.603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95日至2024108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95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白沟南留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2024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6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兴胜大街西侧、百灵路南侧(东至南留村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保定泽柳商贸有限公司,北至南留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0059公顷,其中农用地1.0059公顷(其中耕地1.005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193.132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95日至2024108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95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白沟南留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2024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7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兴胜大街东侧、朝阳路北侧(东至东芦僧村地,南至东芦僧村地、南留村地,西至南留村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公园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894公顷,其中农用地0.1894公顷(其中耕地0.1880公顷农村道路0.001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36.364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95日至2024108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95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dc3aa6e3e62c8d156098755b0262c352.pdf

210b5a73f6fe0378aa88ff8f8043e4b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