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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添加时间:2024-11-05 09:36:19  浏览次数:21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白辛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2024年度第68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德宏街南侧,京白南大街东侧(东至国有建设用地、白五村村地,南至白辛庄村建设用地,西至白辛庄村村地,北至白辛庄村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4288公顷,其中农用地0.4288公顷(耕地0.2454公顷、草地0.1395公顷、农村道路0.043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82.329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115日至20241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丽群         联系电话:17332131160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115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仁和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2024年度第68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京白大街东侧、顺兴街西侧(东至白一村地,南至仁和庄村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2609公顷,其中农用地0.2609公顷(耕地0.0123公顷、林地0.248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50.092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115日至20241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丽群         联系电话:17332131160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115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白一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2024年度第68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京白大街东侧、顺兴街西侧(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白一村地,西至仁和庄村地、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69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9公顷(耕地0.006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1.324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115日至20241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丽群         联系电话:17332131160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115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华梓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2024年度第68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一环东侧(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华梓营村地,西至东一环大街,北至华梓营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318公顷,其中农用地0.1318公顷(耕地0.0022公顷、林地0.129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25.305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115日至20241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丽群         联系电话:17332131160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115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白四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2024年度第68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晚霞路西侧,景华路北侧至白四村建设用地、晚霞路,南至白四村建设用地,西至白四村建设用地,北至白四村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排水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253公顷,其中建设用0.1253公顷(建制镇0.125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24.057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文件,建设用地无需缴纳社保费和风险金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115日至20241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丽群         联系电话:17332131160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115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b721dc9737277569c3cc081657640aa.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