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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添加时间:2024-11-05 09:38:31  浏览次数:615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白沟镇白五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4年度第66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友谊中路北侧、公园东路南侧(东至白五村地、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白五村地、保定润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公园东路)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27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0798公顷、草地0.047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24.422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利群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白沟镇白五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4年度第66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友谊中路北侧(东至白五村地、南留村地,南至友谊中路,西至白五村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南留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6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0142公顷、草地0.032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8.947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利群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白沟镇白五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4年度第66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京白南大街东侧(东至白五村地,南至白五村地,西至白辛庄村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25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草地0.025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4.915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利群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白沟镇西芦僧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4年度第66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一环大街东侧(东至于家庄村地,南至西芦僧村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于家庄村地,北至许家场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56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156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29.952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利群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白沟镇许家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4年度第66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一环大街东侧(东至于家庄村地、许家场村地、道路,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芦僧村地、于家庄村地,西至东一环大街、许家场村地、国有建设用地,北至许家场村地、道路)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517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2473公顷、林地0.1456公顷、草地0.0219公顷、农村道路0.1031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99.436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利群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白沟镇于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4年度第66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于家庄村位于东一环大街东侧(东至于家庄村地、保定弘爵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南至于家庄村地,西至许家场村地、西芦僧村地、于家庄村地,北至于家庄村地、许家场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568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4245公顷、林地0.0966公顷、农村道路0.0478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109.228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利群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白沟镇小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4年度第66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小营村位于安国路南侧、胜利大街东侧(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小营村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小营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465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0682公顷、林地0.397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89.356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利群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白沟镇小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4年度第66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小营村位于安国路南侧、胜利大街东侧(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小营村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小营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465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0682公顷、林地0.397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2.0000万元/公顷,计89.356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管字〔2020〕5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利群

联系电话:0312-8484787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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