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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23  浏览次数:349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市政府印发了《保定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先后做出一系列相关决策部署。2020年以来,由于新冠疫情,我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不可避免的受到冲击和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要求,有效衔接国家、省、市疫情以来出台的稳企稳岗政策,我市出台了《措施》,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发展环境,破解发展难题,提振发展信心,持续支持我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向稳向好向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过程

      一是抽调专人,成立政策起草专班。在学习研究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借鉴吸纳外地政策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现状,着手起草《措施》。

      二是广泛征求多方意见。重点关注企业家的诉求,累计征求了200余人次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代表的意见,并先后四轮征求了14个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是落实国家和省一系列政策和工作部署。鉴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主体范围大体一致,在《措施》中,既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家和省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同时又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3月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贯彻落实。

      四是吸收借鉴外地经验进行了创新。在起草政策过程中,积极借鉴了深圳、杭州、厦门、济南、青岛等地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政策措施。

      五是再次征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对《措施》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履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分为十二条。分别就全面落实省市各项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办理、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鼓励内外资企业和国际组织(机构)在保设立总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培育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实施倍增计划行动、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开展百千万电商直播培训计划、促进精准招商引资、深入推进金融服务、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十二个方面提出相应政策措施。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市工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12-310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