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沟新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梳理各科室职能的情况报告
管委会:
收到关于在网站公开各科室职能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科室对职能进行梳理,现将各科职能报告如下:
1、办公室:负责全局综合性事务、文字、督查及后勤保障工作。
2、财务室: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工作。
3、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全区房屋交易手续确认工作。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包括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规范销售行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健康稳定发展;负责全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工作;负责全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对开发企业预售资金实施有效监管;负责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工作,为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防止一房二卖,按照上级要求利用商品房网上备案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登记;负责购房资质审核工作。负责房产信息查询及预查封登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已在我单位备案还未办理《不动产证书》的房产进行查询或查封登记;负责房地产市场交易数据统计与报送工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的统计并上报房地产市场交易数据;负责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区住宅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归集与合理有效使用;负责全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参与全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拟定廉租住房购建计划,负责住房保障的资金管理。
4、城乡建设科: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白沟建筑市场秩序进行规范整顿;负责规划区内建筑工程内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与支付;负责规划区内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档案资料验收存档;负责向综合执法局移送规划区内的房屋建设工程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负责协调解决规划区内房屋建设工程拖欠工人工资信访案件;负责全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负责全区建筑市场监理企业的监管备案;负责全区务工人员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
5、城区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办):负责办公室制度建设和综合性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整体推进城区建设,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负责制定考核办法,组织对城区建设整体工作目标的考核验收,负责城区建设总结和上报工作,各类会议及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时汇总县城建设总体推进情况。
6、市政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项目办):负责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工作;负责项目工程前期立项、工程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签订等工作。
7、墙改办:负责全区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监督检查;负责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
8、安监站: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制定本区年度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工作目标、计划、意见和措施;具体负责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文明工地创建和安全专项治理等活动,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综合检查及日常安全巡查工作;负责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组织对新开工工程安全条件预评价备案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办理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告知和备案登记并组织检测验收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支付、提取和使用;配合并参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具体负责对企业每年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参与住建局和安委办组织对建筑施工重大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并组织对建筑施工一般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建筑业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具体负责并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建筑业安全生产岗位培训考核和宣传教育工作;具体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区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先进经验;负责本辖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9、质监站:负责对新建、 扩建、改建各类建筑工程质量和质量行为实施监督;依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核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主体的资质及有关人员的资格、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建筑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实体质量检查。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部位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受理我区在建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并负责投诉处理工作;掌握我区建筑工程质量状况,及时总结、推介工程质量管理经验,参与重大质量事故处理。
10、消防监管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特殊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特殊建设工程进行消防验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他建设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备案;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组织形式、参加单位和人员、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负责向综合执法局移送白沟新城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未办理消防审批相关手续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
11、招标办:负责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工程招投标的各项政策法规,执行省市工程招投标各项实施细则;管理、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各部门的招投标工作,监督检查各项政策、法规、标准和细则的执行情况;掌握本区工程招投标工作全面情况,总结、交流招投标工作经验;培训、考核本行政区工程招投标工作人员;汇总上报本行政区招投标工作情况及报表;直接监督管理本行政区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和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白沟新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