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社厅冀人社字〔2021〕16号文件要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收统支后,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20日。自2021年7月起执行,特此告知。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