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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15  浏览次数:596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对保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韩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内增设电车充电设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保有基数大。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广大群众交通出行和运输的重要工具,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迅速增长,数量众多,“一家一车”甚至“一家多车”情况也越来越普遍。二是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电气线路、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设计不合理、质量不合格、安装不规范、使用不当等致灾因素。三是停放充电缺乏管理。部分小区缺乏足够的充电设施,难以满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导致有些车主采用不符合规范的电线私拉乱接入户或者飞线进行充电,存在安全隐患。

二、工作进展

(一)强化服务监管。一是落实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住宅小区损坏或缺失的消防设施维修增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二是指导各住宅小区对消防通道进行划线,标注、设置警示牌,明示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三是加大对电动车制售环节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出厂销售、流入市场,真正筑牢安全“防火墙”。

(二)强化规划设计。将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充电设施布局与小区整体规划建设同步进行,针对不同建筑的使用性质,合理测算人均车辆保有数,并参照容积率、绿化率,用强制性指标规划建设。对于已建成小区,积极引入社会资源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建设工作,通过合理用电价格,科学规划、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满足小区居民停放及充电需求。

(三)强化末端执法。对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等进行集中排查和整治,督促指导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社区公共部位的巡查,制止乱停乱放和违规充电行为,针对电动车管理现状,切实发挥基层末端执法效能,组织住建、消防、公安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探索简化执法程序,强化基层治理工作效能。

(四)强化协调联动。坚持从实际出发,探索建立联动和常态化的监管体制和机制。一是将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考核指标,对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或整改不力的物业公司进行处罚;二是强化专业水准,组织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消防应急技能。

(五)强化宣传引导。坚持重要时间节点与常态化宣传教育相结合,一是在每年6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月”、11月份的“11.9消防宣传日”等时间节点,由消防宣传员和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小区宣传消防法规,有针对性地在住宅小区内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通过微信公众号、业主微信群及在小区内张贴安全标识等方式,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电动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典型问题进行曝光,切实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合理增设电车充电设备,加强宣传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电动车充电停放管理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615

 

 

领导签发:刘雪峰

联系人及电话:王涵  2883160

:市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