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顾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高桥中路南侧(东至顾村村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顾村村地,北至顾村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9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0315公顷、林地0.022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5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7.535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小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滨水路北侧、梅花路南侧(东至小营村村地、保定创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小营村地,西至小营村地,北至小营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239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林地0.2397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30.561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小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富民大街东侧、京白北大街西侧(东至许庄村地,南至小营村地,西至小营村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31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0293公顷、农村道路0.002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3.990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小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梅花路南侧、滨水路北侧(东至小营村地、白沟镇教育事业管理办公室、保定飞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小营村地,北至梅花路)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496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0599公顷、林地0.4335公顷、农村道路0.003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63.342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小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幸福路东侧、京白北大街西侧(东至许庄村村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小营村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5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0049公顷、农村道路0.000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0.663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华梓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一环大街东侧(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华梓营村地,西至公路,北至华梓营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276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0006公顷、林地0.276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35.266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桃树286棵。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华梓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丰盛街西侧(东至华梓营村地,南至华梓营村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华梓营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96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096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12.291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华梓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丰茂大街西侧(东至黄庄村地,南至华梓营村地,西至华梓营村地,北至华梓营村地、保定炫凯皮具制造有限公司)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292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4890公顷、林地0.7933公顷、农村道路0.010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164.844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桃树、李子树、榆树共计6757棵、树苗2.3亩。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丰茂大街西侧(东至公路,南至黄庄村地,西至华梓营村地,北至黄庄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437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0287公顷、林地0.0067公顷、园地0.402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计55.806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杨树1-10厘米6棵、杨树11-20厘米7棵、杨树20-30厘米4棵、杨树30-40厘米9棵、杨树>40厘米1棵、桃树10-15厘米1020棵。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函【2005】15号和白管字【2020】57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13731253082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