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5  浏览次数:1018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

 

白沟镇白三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2023年第17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于20231214,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挂钩转征函〔2023155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征收集体土地1.835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保定市2023年第17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挂钩转征函〔2023155

)批准时间:20231214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4634公顷

(二)范围:金华街西侧、枫杨路北侧(东至白三村地、高碑店市白沟大地燃气有限公司,南至白三村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西至交通服务场站用地、白三村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高碑店市白沟大地燃气有限公司)

(三)用途:住宅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3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

 

白沟镇南留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2023年第17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于20231214,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挂钩转征函〔2023155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征收集体土地1.835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保定市2023年第17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块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挂钩转征函〔2023155

)批准时间:20231214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4941公顷

(二)范围:兴隆大街西侧、团结中路南侧(东至南留村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南留村地)

(三)用途: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4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1225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

 

白沟镇许庄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2023年第17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于20231214,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挂钩转征函〔2023155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征收集体土地1.835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保定市2023年第17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3号地块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挂钩转征函〔2023155

)批准时间:20231214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4791公顷

(二)范围:兴旺北大街西侧、梅花路南(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许庄村地)

(三)用途:住宅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3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

 

白沟镇许庄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2023年第17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于20231214,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挂钩转征函〔2023155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征收集体土地1.835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保定市2023年第17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4号地块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挂钩转征函〔2023155

)批准时间:20231214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3984公顷

(二)范围:兴旺北大街西侧、梅花路南侧(东至许庄村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

(三)用途:住宅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3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