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关于对衔接资金资产收益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添加时间:2021-07-26   【 】  打印  关闭窗口

白沟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衔接资金资产收益项目实施主体的公


 根据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贫困户入股分红资金风险防控指导意见》(冀扶办联[2018]13号)和白沟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规定,对入选项目实施主体河北新发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为项目合作期间(自2021年7月26日—项目终止时间),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欢迎电话反馈。


监督单位及监督举报方式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平台:12317(同电话)


本级监督部门:白沟新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级监督电话2889831。


通讯地址:白沟镇富强路318号


电子邮箱:bgmzfp9831@163.com。


 

白沟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