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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河北骏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表

添加时间:2022-07-28 16:07:54  浏览次数:7831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

河北骏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130611789837157A

法定代表人

赵斌

生产地址

白沟新城宝龙街9号

生产周期

250天

所属行业

皮箱、包(袋)制造

联系电话

18395675588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生产并销售人造革

主要产品

生产规模

人造革

100万米/年

 

 

 

 

 

 

……

 

 

二、排污信息

水污染物

排放口数量

1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排放口位置

排放方式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mg/L )

监测

方式

监测

时间

排放总量

(kg)

核定的排放总量(kg)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浓度限值(mg/L)

是否

超标

 

 

 

 

 

 

 

 

 

 

 

 

 

 

 

 

 

 

 

 

 

 

 

 

 

 

 

 

 

 

 

 

 

 

 

 

 

……

 

 

 

 

 

 

 

 

 

 

 

 

 

 

 

 

 

 

 

 

 

 

 

 

 

……

 

 

 

 

 

 

 

 

备注:纳管企业排放总量是以排放口排放浓度来计算。核定的排放总量是指经环保部门许可的排放量。

大气污染物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排放口位置

排放方式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mg/m3

监测

时间

监测

方式

排放总量(t/a)

核定的排放总量(t/a)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浓度限值(mg/m3

是否

超标

排放口1

配料工序

有组织

非甲烷总氢

3.72

2021.3.24

自行监测

/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80

0.0284

2021.3.24

自行监测

/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2

甲苯与二甲苯

0.110

2021.3.24

自行监测

/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30

颗粒物

7.2

2021.3.24

自行监测

/

/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10

臭氧浓度

977

2021.3.24

自行监测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2000

排放口2

塑炼、密炼、混合挤出、压延、贴合工序

有组织

非甲烷总氢

6.7

2021.3.24

自行监测

/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80

0.0233

2021.3.24

自行监测

/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2

甲苯与二甲苯

0.0431

2021.3.24

自行监测

/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30

颗粒物

7.0

2021.3.24

自行监测

/

/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10

臭氧浓度

417

2021.3.24

自行监测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2000

排放口3

图层工序

有组织

非甲烷总氢

4.01

2021.3.24

自行监测

/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80

0.0243

2021.3.24

自行监测

/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2

甲苯与二甲苯

0.0717

2021.3.24

自行监测

/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30

臭氧浓度

724

2021.3.24

自行监测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2000

排放口4

锅炉排放口

有组织

二氧化硫

2019.12.11

自行监测

0.013

0.068

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10

氮氧化物

25

2019.12.11

自行监测

0.18

0.204

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50

颗粒物

1.5

2019.12.11

自行监测

0.017

/

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5

 

 

固体废物

废物名称

是否危险废物

处理处置方式

处理处置数量(t/a)

处置去向

活性炭

暂存危废间

1t/a

河北风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除尘灰

自行利用

10.346

本厂

DOTP废油

自行利用

100.309

本厂

生活垃圾

委托处置

12.9

白沟环卫

废机油

委托处置

0.5

河北风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噪声(周边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单位应当公开,其他单位自愿公开)

厂界位置

噪声值(dB)

执行的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dB)

超标

情况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东

58.7

47.1 

昼间≤60夜间≤50

未超标

 南

 57.6

47.7 

未超标

 西

 56.3

46.4 

昼间≤70

夜间≤50

未超标

 北

 56.8

46.7 

昼间≤60

夜间≤50

未超标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设施类别

防治污染设施名称

投运时间

处理能力

运行情况

运维单位

水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

布袋除尘器

2014

95%

正常

自运维

高压静电除尘器

2014

95%

正常

自运维

UV光氧设备

2016

95%

正常

自运维

活性炭吸附装置

2020.10

95%

正常

自运维

 

 

 

 

 

固体废物

 

 

 

 

 

 

 

 

 

 

……

 

 

 

 

噪声

 

 

 

 

 

……

 

 

 

 

其他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单位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批复文号

竣工验收单位

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文号

高档合成革生产线项目

高碑店市环境保护局

2006.8.14

/

高碑店市环境保护局

2008.5.22

/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备案部门

备案时间

主要内容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河北骏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为在发生突发环境事故时快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环境污染事故和降低财产损失,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做到事故发生时应急措施稳健有序,建立健全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企业及周边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2014年修订)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5年第5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环境保护部第1号令]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18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2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1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3]19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关于贯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办函[2011]379号)

《河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冀政办函[2013]12号)

《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冀政[2005]101号)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1.2.2技术文件

(1)《河北骏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高档合成革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2006.8.14,高碑店市环境保护局 。

(2) 《河北骏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高档合成革生产线项目》验收监测报告,2008.5.22,高碑店市环境保护局。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河北骏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应急监测和应急终止等工作。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为:生产车间及库房原辅材料或产品发生火灾、废气治理设施失效、危险废物暂存间废PVC树脂、废聚氨酯树脂、废颜料等泄露、火灾、车间汛期DOP泄露火灾、天然气管道泄露火灾、爆炸等情景。

1.4应急预案体系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预案执行。预案内容包括总则、企业基本情况、环境风险评价、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和附录等。

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企业内部预案,当突发环境事件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需要借助社会的力量进行救助,启动项目所在地的相关环境应急预案。

 图1-1  应急预案关系图

1.5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工作人员及周边敏感人群健康,保护其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快速反应,高速运转的原则。熟悉各个车间运行情况,接到事故救援命令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做到快速有效。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由本预案中设置的应急指挥中心全权负责事故上报和事故抢险救护工作。

(3)坚持依靠科技,预防为主。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作用,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施救方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坚持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的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企业安全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4)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环境监测网络,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6工作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不仅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而且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预案编制人员需具备环保、安全工程技术、环境恢复、组织管理、医疗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识,因此,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成员要由各方面的专业人员或专家组成。对于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公司抽调了各方面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参与配合工作。

4.2职责

(1)应急总指挥职责

①组织制定并实施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②负责迅速召集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货源配置的投入,明确指出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③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布置事故现场有关工作,查清危险物、污染物所生产的原因、估算危害程度。指挥协调各部门进行危险源、污染源的控制,降低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④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置、救援的全面指挥、评估事故的规模,决定是否需要外部救援力量支援。

⑤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随即递交事故报告和事故应急救援报告,组织指挥部成员总结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经验和教训。组织人员实施训练和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人员培训。

⑥负责组织预案的审批与更新。

(2)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生产控制组:在发生事故时负责现场治安、警戒、对人员及交通的管治工作;负责工艺处理指挥;参与事故发生单位工艺调整工作;划定危险区域,减少对周边生产区域的影响;事故现场的通讯与联络;保护事故后的相关数据。

②物资供应组:执行指挥部命令,为救援抢险提供一切所需资源;负责抢救抢险物资的运输工作,保证物资供应;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③环保处置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及有毒有害介质扩散区域进行监测、记录、上报工作,根据数据提出消减或消除污染源的建议;在造成大的污染事故时,采取果断处理措施,防治污染的扩大和蔓延。配合上级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情况的调查和取证。

④抢险组:主要担负对事故现场设备、设施进行的抢修、根据其他各组的救援进展情况,对事故现场的环境风险进行排除。担负抢险、灭火,配合救护人员查明现场有无受伤人员,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人员救护至安全地带,交由救护人员处理。

5 预防与预警

公司各部门应加强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控和预测分析,应急指挥部建立预防预报系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并且本着“综合防灾,整体效能, 反应迅速,有条不紊”的原则,提高本公司整体事故处理能力,公司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环境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立即启动,各救灾小组会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迅速投入到抢险救灾中,达到反应迅速,应急处理有效,以最快速度控制事故,减少损失。

当环境事故发生后,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根据事态的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发布预警的升级、降级或解除。收到有关信息证明突发性环境事故即将发生或发生可能性增加时,按照相关的应急预案执行。

5.1预防工作

5.1.1保证现场监督检查

(1)公司环保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及各领导要定期对生产现场例行监督检查。

(2)公司领导要对涉及到潜在风险源的岗位人员,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并且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公司环境风险源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全员掌握环境风险源的种类、分布和规模,摸清各装置和风险源的底数,了解各风险源、风险物质的技术信息和理化特性,提出和更新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

5.1.2认真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演练制度、应急培训制度、应急预案更新制度、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防护装备检查维护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突出环境风险意识。

(2)建立厂区内运输管理制度。

(3)强化环保和安全生产教育。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具备安全环保生产基本知识,必须接受安全环保生产知识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学习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流程、生产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机械设备运转的有关知识、环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知识、有关消防、消防器材知识、有关有毒气体防护知识、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等。

(4)建立健全日常巡回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领导监督检查制度和安全环保检查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进行巡回检查,每月组织检查一次,车间每周检查一次,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以查思想、查制度、查记录、查隐患为主要内容,确保风险排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做到发现问题和隐患后立即进行整改。

5.1.3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

每年定期进行职工应急工作培训,每年组织一次桌面推演。

5.2风险源预警监控

通过对风险源和生产系统各环节的日常巡检、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发现各项生产指标、参数及状态偏离正常值,发现人员要向公司应急响应中心报告异常情况,公司应急响应中心应立即进行研究分析,采取调整措施,并派相关人员赴现场进行实际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确实存在,并有可能进一步发展为突发环境事件时,要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值班领导报告。

对容易引发事故灾害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和评估,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专人值守火灾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等防范措施。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5.2.1危废间防范措施

项目危废间设立危废标示牌,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建设危险固废临时贮存间,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地面与裙角采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不相容,储存区设置围堰,防渗层的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同时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同时,做好危废间台账。危废间易燃类危化品存储处需配备灭火器、消防沙、铁锨,并张贴醒目的易燃标识。

本企业危险废物种类主要为废PVC树脂、废聚氨酯树脂、废颜料等。废PVC树脂、废聚氨酯树脂、废颜料装袋(桶)、废活性炭存放,均为易燃物质,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造成区域环境空气污染,并有可能造成厂内及厂区外人员中毒、伤亡;进行灭火时会产生消防废水,车间、厂区均进行了硬化,采取车间、厂区截流措施,自然消纳,不与土壤环境、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发生水力联系。

5.2.2库房/厂区火灾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防范措施

厂区设置严禁烟火标志,原辅材料区做好防渗及防腐蚀;派专人定期对厂区库房等进行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排除,DOP存储区做好托盘;设置灭火器,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期;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火知识培训;定期巡查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

5.2.3人员管理及培训:

项目对运行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在上岗前应进行培训,并达到以下要求:

①熟悉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了解厂区内各设备情况,并熟悉工艺流程;

②掌握劳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知识和个人卫生措施;

③掌握处理泄漏和其他事故的应急操作程序;

④掌握事故或紧急情况下人工操作和事故处理;

⑤做好泄漏事故的记录及报告;

    ⑥掌握废气处理系统事故处理;

⑦废气处理系统定期检测;

⑧液体原料库储存区设置围堰,采取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防渗层的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同时易燃类危化品存储处需配备灭火器、消防沙、铁锨,并张贴醒目的易燃标识。

5.3预警

5.3.1预警分级

当发现有可能发生泄露事件、火灾等事故隐患时,当班人员利用一切通讯手段报告值班负责人,值班负责人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总指挥部报告,根据情况进行预警。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性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二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预警分级见下表:

表5-1 预警分级表

预警级别

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

车间及库房、天然气管道、危废间、高压静电装置发生或将要发生大规模火灾,厂区不可控。

黄色预警

危险废物暂存间废PVC树脂、废聚氨酯树脂、废颜料、废活性炭等泄露、火灾;生产车间及库房原辅材料或产品发生火灾;废气治理设施失效;车间内DOP泄露;车间汛期DOP泄露;天然气管道泄露、高压静电装置火灾等发生小范围火灾在厂区可控范围内。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指挥部认为达到其它级别的预警条件,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可进行预警级别调整。当预警信息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按高级别预警执行。

5.3.2预警信息发布

通过对风险源和生产系统各环节的日常巡检、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以及相关监测、监控和评估,发现以下预警信息后,现场人员及时上报:

(1)危险废物暂存间废PVC树脂、废聚氨酯树脂、废颜料、废活性炭等泄露、火灾,生产车间及库房原辅材料或产品发生火灾,废气治理设施失效,车间内DOP泄露,车间汛期DOP泄露,天然气管道泄露,高压静电装置火灾厂区发生小范围火灾厂区可控。

(2)车间及库房、危废间发生大规模火灾厂区不可控。

预警信息发现人员及时解决,并向总指挥报告异常情况,总指挥立即进行研究分析,采取调整措施,及时发出风险预警。

5.3.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现人员迅速上报,经核实确认后,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同时上报主管与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判断事件班组可控,则要求班组迅速妥善处置,不发布预警信息。

领导接报后,立即进行核实,若判断为废气治理设施失效;危险废物暂存间废PVC树脂、废聚氨酯树脂、废颜料、废活性炭等泄露;车间内DOP泄露火灾;高压静电装置火灾;厂区发生小范围火灾,经采取措施可控的,发布黄色预警;若发现发生车间、库房、危废间及厂区内发生火灾事故,短时间无法控制,则上报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白沟新城分局及保定市白沟新城政府部门,应急指挥部发布橙色预警。

应急指挥部领导接报后,立即进行核实,若发现异常确实存在且厂区内能够控制,则应急处置完毕后解除预警。

本公司按照如下程序启动预警行动:

①现场应急指挥部向各应急救援小组下达预警指令。

②各应急救援小组接到预警指令后,安排人员备勤值班,通知其他应急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待命。

③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准备应急物资发送。

④检查环境风险源,必要时停止运营。针对重大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⑤各应急救援小组检查易发生事故部位设施状况措施落实情况。

⑥现场处置人员及时赶至现场,阻止环境风险源恶化。

5.3.4预警解除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收集的相关信息并经过核实后,向应急指挥部详细说明突发环境事件的控制和处理情况,并提出申请解除预警建议,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解除预警。

橙色预警解除指令由最高响应级别应急指挥部发布;黄色预警解除指令由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组织发布。

5.4信息报告

(1)企业内部信息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②事故涉及的物质及事故简要的经历;

③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污染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④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环保部门报告

公司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时,经研判需要启动橙色预警,企业负责人应立即电话向保定市白沟新城人民政府、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白沟新城分局报告事故情况,报告事故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周边概况;

②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涉及的物质及事故简要的经历;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污染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⑤请求支援的内容。

(3)向邻近单位通报

公司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时,经研判需要启动橙色预警,可能影响周边居民、企业时,应由企业负责人立即电话向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企业通报,通报内容:

①事故发生情况;

②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污染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③居民或单位避险措施。

6应急响应

6.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按照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及应急响应所需资源,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一级应急响应(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环境事件),二级应急响应(发生或可能发生一般环境事件)。

(1)一级响应

车间及库房发生大规模火灾厂区不可控,导致大量的CO、NOx等进入环境,并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启动一级响应。

(2)二级响应

危险废物暂存间废PVC树脂、废聚氨酯树脂、废颜料、废活性炭等泄露、火灾;生产车间及库房原辅材料或产品发生火灾;废气治理设施失效;车间内DOP泄露;车间汛期DOP泄露;天然气管道泄露火灾、高压静电装置火灾,厂区发生小范围火灾厂区可控,启动二级响应。

6.2分级响应措施

(1)一级响应措施

当发生大范围火灾事故时,疏散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口罩、护目镜,穿工作服。及时疏散可能受影响的职工撤离至安全地带,公司应急指挥部在组织应急抢险的同时,并立即向保定市白沟新城人民政府、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白沟新城分局及相关部门报告。并电话通知可能受影响的其它单位、村庄及环境敏感点撤离。并由保定市白沟新城人民政府负责将事故信息向社会公开,以安抚群众情绪,维持社会稳定。当受污染的区域大气污染物恢复到环境质量标准或背景值以下时,关闭应急响应,撤回被疏散的居民及职工。

(2)二级响应措施

当废气治理设施失效时,若不能立即对治理设施进行修复,应当及时采取停车作业,由生产控制组组长进行生产控制,及时组织修理治理设施,使其恢复正常生产;当DOP储存区发生小范围泄露时立即用沙、土等吸附处理,将污染的沙土袋装收集储存,当DOP储存区发生大规模泄漏时,使用泵将经托盘和围堰截流的DOP抽入备用桶中,合理处理;当车间或库房发生小范围火灾时,立即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消防灭火,在保障救险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最大限度的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当危废间废导热油桶密封不严时,发现人员立即将桶盖盖好,保证密封;同时将以上事件向上级汇报。

6.3应急响应程序

6.3.1接警与上报

现场工作人员或其他值班人员发现现场任何一个风险目标或生产环节发生异常或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班组领导,由班组领导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处置和救援。

24小时值班电话:15081283991。公司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启动二级以上响应级别的,立即向保定市白沟新城人民政府和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白沟新城分局报告。

6.3.2启动预案

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时,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1)应急响应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与总经理联络,向公司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 通报情况。

(2)夜间发生事故时,应急响应中心立即通知公司夜间值班领导担负起临时指挥任务。

(3)应急指挥部在上风安全区域成立现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形成通讯网络,保障调度指挥,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事故现场。

(4)应急指挥部根据本预案分级响应条件下达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指令。根据事故类型,可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5)现场指挥部指令开通事故广播、对讲机、内部电话、手机、公司警报等通讯网络,做好信息传递和沟通。

(6)应急指挥部通知、调配各应急救援队伍。

(7)现场指挥部调配应急资源包括物资装备等。

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时,立即上报保定市白沟新城人民政府、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白沟新城分局。

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程序,应急响应程序见图 6-1。

6.4政府主导应急处置后的指挥与协调

河北骏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到场外,公司应对能力不足时,及时向保定市白沟新城人民政府、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白沟新城分局报告及外部有关单位求援。当由政府或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介入或主导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时,河北骏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内部应急组织机构成员不变,职责由负责应急处置转变为服从指挥,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处置工作。

 

 

六、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主要内容

自行检测方案

(一)有组织废气

一、燃气锅炉废气废气排气筒

1.监测因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2.监测频次:颗粒物、二氧化硫为每年1次,每次三个样(共计1次)

氮氧化物每年12次,每次三个样(共计12次)

3.监测点位:燃气锅炉废气废气排气筒出口

二、塑炼、密炼、混合挤出、压延、贴合工序废气排气筒

1.监测因子: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2.监测频次: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非甲烷总烃每季度1次每次三个样(共计4次)

臭气浓度每年2次,每次三个样(共计2次)

3.监测点位:塑炼、密炼、混合挤出、压延、贴合工序废气排气筒出口

三、涂层烘干工序废气排气筒

1.监测因子: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2.监测频次:每年2次,每次三个样(共计2次)

3.监测点位:涂层烘干工序废气排气筒出口

(二)无组织废气

一、厂区内监控点

1.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

2.监测频次:每年2次,每次三个样(共计2次)

3.监测点位:厂区内设一个监控点

二、无组织废气

1.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苯、甲苯、二甲苯

2.监测频次: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为每年2次,每次三个样。(共计2次)

臭气浓度为每年2次,每次4个样(共计2次)

3.监测点位:厂界下风向设三个点

三、厂界噪声

1.监测因子:厂界噪声

2.监测频次:每季度一次,昼、夜各一次(共计4次)

3.监测点位:东、南、西、北厂界各设一个点

 

七、对职工进行的环境保护培训状况

 

对职工进行的环境保护培训状况

 

 

每月定期对公司内职工进行环境保护培训,公司内员工积极响应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