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沟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衔接资金资产收益项目实施主体的公 示
根据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贫困户入股分红资金风险防控指导意见》(冀扶办联[2018]13号)和白沟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规定,对入选项目实施主体河北新发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为项目合作期间(自2021年7月26日—项目终止时间),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欢迎电话反馈。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平台(同电话):12317
本级扶贫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312-2959081
白沟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6日